深圳、第十四期口腔感染控制培训通知(2012.3.16)
发布日期:2012-02-22
国家级口腔医院感染管理继续教育暨
第十四期《广东省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感染控制规范与考评标准》
培训通知各医疗单位口腔科、院感科负责人:
为配合广东省卫生厅“医院等级评审”,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厅颁发的“关于印发《广东省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感染控制规范与考评标准(试行)》(下称《规范与考评标准》)通知(粤卫[2006]181号)”的精神,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口腔科感染控制管理,保障口腔医疗安全,深圳市口腔医学会定于2012年3月16日在深圳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《口腔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与职业暴露的防护》(编号:2011-08-05-025)理论学习班暨第十四期省级《规范与考评标准》培训班(临床实习另行安排)。学习班由广东省口腔医学会及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·附属口腔医院主办、深圳市人民医院承办,学习结束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10分,并颁发培训证书。本次学习班将重点讲授感染控制政策解读及操作技能,并介绍卫生部即将出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-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》项目设计思路。授课内容丰富,不可多得。
一、授课教师
黄洪章教授:博士导师
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 民营口腔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
广东省口腔医学会名誉会长
凌均棨教授:博士导师
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·附属口腔医院院长
广东省口腔医学会会长
中华口腔医学会牙体牙髓病专委会候任主任委员
曾融生教授:博士导师
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·附属口腔医院副院长
广东省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
张国志教授:深圳市口腔医学会会长
深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
邹韵秋教授:广东省口腔医学会全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
深圳市人民医院口腔医学中心主任
胡 雁教授:博士导师
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·附属口腔医院珠江新城口腔医疗门诊部主任
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口腔医学博士
章小缓副教授:本项目负责人
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·附属口腔医院医务科科长
广东省预防医学会感染控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
《广东省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感染控制操作规范与考评标准》主编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-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》参编
马丽辉副主任护师:深圳市口腔护理专业委员会委员、秘书
深圳市人民医院口腔医学中心科护士长
二、授课内容
1.医院感染控制 口腔科感染控制新进展 2.口腔颌面外科疾病与感染控制 3.艾滋病在口腔的早期表现与医护人员的防护 4.口腔医务人员的标准预防与职业暴露的防护 5.口腔诊所的设计要点和感染控制 | 6.四手操作及其感染控制程序 7.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洁消毒灭菌及其 质控管理 8.口腔科隔离防护措施 9.德国医院感染控制考察简介 |
三、报到及上课地点
深圳市东门北路1017号深圳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医学中心(口腔医学中心四楼会议厅)
四、办班时间
上课时间:2012年3月16日8:00-18:00.
报到:3月15日下午2:30-6:00,16日上午7:00-8:00.
五、培训对象
医院院感科负责人、口腔科主任、医生、护士长、护士,民营口腔诊所医生或护士,口腔科器械消毒员、供应室管理人员及消毒员,医务处(科)或卫生局医政科长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。
六、费用与学分
500元/人。含教材、讲义、培训证书及学分等。请自带学分卡,无学分卡者提前注明可申请学分证。
七、食宿
会务安排入住雅园酒店,费用自理。学习班安排中午工作餐。
八、报名
回执请于3月12日前寄至下列任一地址:
1、深圳市东门北路1017号深圳市人民医院口腔医学中心 马丽辉护士长收
邮编:518020,或传真:075525533018-2991
2、广州市陵园西路56号香港宝典全年资料大全医务科 章小缓收 邮编: 510055
报名电话或短信:020-83862543,83863002 章小缓,严翠仪(13570413862)。
Email:[email protected]或传真020-83822807
国家级口腔医院感染管理继续教育暨
第十四期《广东省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感染控制规范与考评标准》培训班
报名回执
姓名 | 性 别 | 职称 | 单位/科室 | 详细地址及邮编 | 电话 | 是否 住宿 | 是否持学分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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